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新闻发布会
2017-06-26 10:20:00  来源:中国江苏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副处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降低企业杠杆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重要内容,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朋友们解读这个文件。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展改革委王汉春副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高清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高爱武副行长、省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何元胜处长、省金融办金融稳定处史先诚副处长。今天,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卞志村院长参加新闻发布会,他是金融领域专家,大家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向他请教。省有关部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在发布厅第一排就座。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王思源副秘书长委托,主持这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发展改革委王汉春副主任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王汉春副主任发布新闻。

  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党中央、国务院把“去杠杆”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之一,并把降低企业杠杆率明确为“去杠杆”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部署要求,我省在2016年出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下,引导全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增强全省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下面,我将着重介绍《实施意见》起草背景、特点亮点以及我省落实的关键举措。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保持合理的杠杆率是扩大投资、生产、消费不可或缺的工具和手段,作为金融必须要有一定的杠杆率,但过高的杠杆率往往会加重实体经济债务负担,造成潜在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不断集聚,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当前,从国家层面看,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债务风险存在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蔓延的隐患。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把去杠杆特别是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并把降低企业杠杆率明确为重中之重加以推进。从我省的情况看,直接融资发展态势良好,实体经济债务水平不高,风险总体可控。2016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68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达28.98%,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到2016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2.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今年1-4月份,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新增5196亿元,同比减少703.5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等贷款新增3237.5亿元,同比减少554.2亿元。

  与此同时,我省企业降杠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年来,我省一批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相继通过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主动优化负债结构,成功化解债务风险。据不完全统计,长航油运通过资金现金回收、以股抵债和留债等组合方式,妥善化解115亿元贷款风险;舜天船舶采用“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化解86亿元贷款风险,于4月19日更名为“江苏国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复牌上市,实现政府、社会、企业、债权人、股民、职工“多方共赢”;南钢集团也是创新增量债转股模式,将南钢股份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80.19%下降至70.79%,完成全国首单民营企业债转股,开创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债转股业务,在全国来讲是先河。

  虽然我省企业降杠杆工作已取得初步进展,但对照中央要求,对比部分省份工作成效来看,我省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提出来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前提条件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意见》亮点和特点

  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并同意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国家层面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金融办共同牵头,我委会同省各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并面向金融机构、实施机构、企业等各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落实企业降杠杆各项目标任务。

  我省《实施意见》突出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紧扣国家要求,强调深化落实。首先要全面落实国家层次的各项目标要求以及任务目标,我省《实施意见》呼应了国务院文件的政策框架,着重对照降杠杆七大主要途径,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以及发展股权融资,提出省级层面的推进举措和配套政策。同时,《实施意见》还落实我省在前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解决经济运行中资金拖欠问题的意见》等国家层面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要求。

  二是明确权责边界,强调市场导向。《实施意见》强调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划清政府和企业的边界。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降杠杆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不干预降杠杆工作各市场主体的决策和具体事务。

  三是体现江苏省情特点,强调精准务实。《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以及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梳理整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以及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以及补短板等实施意见中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降杠杆各有关领域工作的目标任务。量化的指标都是按照“三去一降一补”一些具体与降杠杆有关的量化,体现我省精准和务实化目标。

  四是发挥部门职责,强调协调推进。《实施意见》明确省各有关部门在降杠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参照国家层面做法提出建立我省降杠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凝聚政策合力,共同推动降杠杆各项工作抓紧启动,尽快取得实效。

  三、《实施意见》落实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大部分26条意见,分别从总体要求、主要途径、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推动全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要求举措。主体部分是主要途径,后面是营造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最后一条是对组织领导保障提出要求。

  在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方面,主要突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重点,提出“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家左右国有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业务链拓展强强联合,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低效产能,实现市场出清。在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方面,在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明确了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所需遵循原则、各类实施机构作用和项目退出安排,支持多类型实施机构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在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方面,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加大对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的投资力度。到2020年力争全省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规模超过6000亿元,90%以上的拟上市公司存在创投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入股,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550家,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超过200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000家。在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方面,强调支持和保护企业依法破产,通过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效率,重点加快“僵尸企业”破产清算退出。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以及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等方面,重在激发各类企业自发降杠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各类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创造有利于降杠杆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此外,《实施意见》分别从财税支持政策、产业升级配套政策、市场服务功能、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安置职工以及风险防范等六个方面,具体阐明了政府部门落实国家降杠杆扶持政策的要求以及在权限内探索出台细化政策的方向。《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我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总之,省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建立了长效机制,落实七大途径给出了实招硬招,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虑。全省降杠杆工作将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副处长):谢谢王主任,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并请说明提问哪位负责人。

  中新社记者:请问卞教授,杠杆率是比较专业的问题,我想问:从理论上来说,您认为降杠杆的主要方法有哪些?省里出台的68号文件提出的七个主要途径是从那些方面考虑的?

  卞志村(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感谢您的提问!我们经常提到“杠杆”这个词,杠杆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负债,杠杆率就是企业的负债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免不了使用杠杆。负债低了,企业的规模能否做大就会受到自有资金的限制;负债高了,企业就会把大部分的利润用来偿还借贷资金本金和利息,所以对企业来讲杠杆率应该适度。近几年来,一些企业急于做大做强,高杠杆、复杂债务结构的情况比较常见。在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当中,降低企业杠杆率是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在江苏,实体经济占比超过80%,降低企业杠杆率不仅有助于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和结构优化,而且有助于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从理论上来讲,降杠杆主要有四大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宏观上的分母战略。即通过提高经济增长率,使经济增长率超过债务增长率。但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率下滑,而债务增长率增长较快,这一方法难以实现。第二种方法就是分子战略。说直白一点就是缩减债务,首先可以债务偿还,当然如果说企业能偿还债务也就没有降杠杆的任务了;第二可以债务减记,即通过企业破产实现;第三可以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来承担债务,但这会形成通货膨胀;目前最可行的是通过债权转股权的办法来降杠杆。第三种方法是资产扩张,从微观来讲,企业资产扩张以后负债率自然会下降,这里面较可操作的办法特别是目前情况下是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第四种方法是转杠杆。从全国角度来讲,目前宏观上我国杠杆率已超过260%,居民部门杠杆率40%,政府部门60%,金融部门20%左右,企业部门已超过140%。如果把杠杆转到居民部门,可能会导致房价进一步上升,行不通;转给政府更不现实;主要还是在企业内部转,即将杠杆转给相对资产收益率比较高的民营企业。具体如何实现向民营企业转杠杆,一是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民企投资意愿;二是适当降低经济增速和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速,让民营企业有投资空间和机会;三是打破垄断补短板,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一些垄断行业吸引民营资本介入;四是降低成本增效益;五是加快出清优环境,正如省政府68号文件鼓励产能过剩产业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低效产能,来实现优化环境。

  至于你提到的省政府68号文中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七个主要途径,我觉得第一个途径“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就是采用转杠杆的方法。第二个途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券转股权”、第三个途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第四个途径“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都是分子战略。第五个途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就是要求企业作为降杠杆的责任主体不能超越自己承载能力去负债,实际上也是属于分子战略。第六个途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就是刚才讲的第三种方法即资产扩张。从理论上来讲,还有一种有利于降杠杆的方法,就是在整个杠杆率水平不变情况下进行结构优化,省政府文件中的第七个途径“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就是从这个思路出发,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融资,把对流动性要求高的短期债务置换成中长期债务,以时间换空间,给企业降杠杆留下腾挪余地。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省发改委,实施意见中提到“市场化债转股”是一项重要创新举措,能否介绍一下市场化债转股企业选择标准,对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我省有什么样的实施机构可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谢谢。

  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我省出台的《实施意见》紧跟国务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精神,突出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基本原则,鼓励企业通过“推进兼并重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发展股权融资、依法破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等七大途径积极稳妥降低杠杆率。其中市场化债转股是本轮降杠杆的重要创新举措和有力抓手,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债转股企业的选择标准以及对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实行债转股?这个问题国家《意见》包括我省《实施意见》都提得很明确,概括起来讲就是严格遵循“三鼓励、四禁止”原则。“三鼓励”类企业,即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四禁止”是指四类企业禁止债转股,即禁止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债转股;禁止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严重失信企业债转股;禁止有可能导致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债转股;禁止债权债务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债转股。当然,“三鼓励、四禁止”是明确债转股的政策边界,而不是政府直接定企业,具体债转股对象企业还是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和上述指导性原则,自主协商确定。政府对于市场化债转股“不兜底”、“不强制”,债转股实施过程中,若确认有资产损失,原股东“不免责”,避免可能出现的恶意逃废债等道德风险。

  关于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机构,国务院《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而是要通过专门第三方机构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指导意见》确认的实施机构类型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银行按规定设立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目前我省已先后设立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也已启动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这几个实施机构在我省都开展了一些工作,部分案例已进入了实质运作阶段。各商业银行也非常重视江苏省市场化债转股工作,银行所属债转股实施机构积极挖掘对接我省具备实施条件的目标企业。工商银行已获批在南京江北新区设立专司市场化债转股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我省市场化债转股的专业机构体系已初步建立,正在有序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至于实施方式,我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市场化债转股的价格和条件应由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转股所需资金应利用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实施机构股权也应采取市场化方式退出,确保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落实到位。

  人民日报记者:关于僵尸企业破产有没有最新数据?现在完成的情况?

  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目前我们手上还没有相关资料,我们会后联系并给您提供。

  中央电台记者:发展股权融资是降低企业杠杆率重要渠道,省政府68号文件在股权融资方面有哪些政策亮点?

  史先诚(省金融办金融稳定处副处长):近年来我省企业杠杆率呈下降趋势,但部分企业杠杆率比较高。这主要是因为企业融资结构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企业融资结构分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以银行债权融资为主的结构中,债权融资规模占比比较高,意味着企业资产负债率比较高。我们讲发展直接融资,是企业通过各类股票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或者通过债券市场进行债券融资。文件里面也提到鼓励企业进行债券融资,这也是一种重要融资渠道,但是从我的角度看,债券融资还是一种债务,我们更侧重鼓励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既可以解决企业融资需求,也可以直接降低企业杠杆率。这几年,我省股权融资发展整体上非常靠前,从平均比例上讲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如去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首发融资额位居全国第一,股票市场增发融资规模也是比较大的。第二个方面,我们在“新三板”和省股权交易市场也有大量企业挂牌,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不断强化。我省“新三板”挂牌数增长迅速,位居全国第三。省股权交易中心有成长板、价值板,也已挂牌上千家企业,股权融资功能在逐步加强。第三个方面,我们鼓励大力发展私募股权融资。大家从文件的标题上看到的是私募股权融资,实际上我们更多地强调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也包括各类投资基金。这些投资基金都是通过股权方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在投资的时候会对企业发展前景看得更远。相对来讲,债权融资一般是企业短期债务,银行在授信的时候往往考虑企业当年或者一两年时间内能否实现正常还款。但是从股权融资或股权投资角度看,需要看企业未来三五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发展前景,这就能跟企业实现更长远的战略结合,能够帮助企业更多地优化公司治理实现发展。从我省各类私募股权融资的角度来讲,我省到去年底已经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近800家,位居全国第六,其中60%是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资金。省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都在发挥引领作用,大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建立天使投资基金。省内的法人银行如江苏银行、南京银行,都正在尝试做投贷联动基金,实现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结合。前期通过贷款授信了解企业的发展,后期跟创投基金合作实现双赢,通过把一部分债权跟一部分股权相结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我省在2010年就开始试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这一类小额贷款公司制度设计的本质就是要实现债权和股权逐步转换。目前我省江苏高投、苏州元禾控股这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在创业投资方面取得了相当突出的成绩。

  从投资的角度来讲,股权投资基金也包括并购投资基金,实际上发挥并购作用,也就是兼并重组过程能够促进一些产能的有效转换,能够帮助一些企业跟战略投资基金相结合,实现这些企业产能结构转换。这里面的转换主要体现在成本结构上,一些企业债务困难陷入债务危机之后,战略投资者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拿到相关产能,在市场上,由于新企业成本比较低,会获得相应的竞争优势。困难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就能焕发更好的竞争力,在市场上就会获得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希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更多地参与省内有关企业兼并重组,协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谢谢。

  荔枝新闻记者:省经信委在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高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省经信委结合职能,把引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作为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积极完善政策措施,以兼并重组促进企业做强做优。一是坚持分类指导。以大企业(集团)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为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业务链拓展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提升质量效益;鼓励产能过剩企业通过合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盘活资产,实现市场出清;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快进入国际市场步伐,通过海外并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品牌的国际化水平。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年度企业重点兼并重组项目数据库,为掌握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动态提供基础资料。围绕“走出去”、“去产能”等重点工作,对部分行业兼并重组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动态,推动市县有针对性地出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措施。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中设立企业兼并重组项目,以强化产业链延伸、掌握行业核心技术、化解产能过剩、跨国(境)并购等为重点,对社会影响大、行业带动力强、运行质态良好的重大并购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四是加强引导服务。召开全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宣传推广企业兼并重组的成功经验,营造推动开展企业兼并重组的良好氛围。注重典型示范,精选企业兼并重组成功案例汇编成册,免费印发给企业、经信系统和相关部门借鉴参考。组织重组并购业务专题培训,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实务操作、行业发展、产业链整合等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副处长):由于时间关系,集中提问就到这里,会后可以进行个别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作者:朋友   编辑:冯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