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召开11月份下半月1+X新闻发布会
2017-01-03 13:51:00  来源:中国宿迁

  时 间: 2016年11月23日

  媒 体: 现代快报、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电视台、宿迁人民广播电台、西楚网、宿迁网、速新闻等

  主持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凌宇

  嘉 宾: 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勇、市民政局副局长史巧红、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王莉

  简 介: 11月23日,我市召开11月份下半月1+X新闻发布会,分别就全市免疫规划情况、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张凌宇】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11月份下半月的“1+X”新闻发布会。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现代快报、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电视台、宿迁人民广播电台、西楚网、宿迁网、速新闻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今天新闻发布会邀请的嘉宾有: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勇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史巧红同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王莉同志。

  本次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市直部门的领导发布相关工作;二是回答媒体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市卫计委张勇副主任发布我市免疫规划情况。

  【张勇】

  宿迁市免疫规划情况

  多年来,我市始终以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为重任,全面实施和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把免疫规划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年提高并保持在较高水平。

  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儿童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自实施计划免疫以来,我市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实现了国家两个85%以上的目标。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以来,至目前全市免疫规划11种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5%以上。

  二是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我市自1995年以来已连续21年未发现由脊灰野病毒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2000年我国被世界卫生组织(WHO)证实为无脊髓灰质炎区,我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通过开展儿童免疫规划,11种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总体发病率逐年下降,过去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白喉、百日咳、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快速推进。宿迁市从2012年起建设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到2016年目前全市已建成77家(占全市预防接种门诊的60.6%),超过省里规定的50%要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对儿童预防接种全流程质量控制,为儿童提供了更安全、优质的预防接种服务。从2015年下半年起,进一步深化我市乡镇医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陆续将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医院职能调整,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到政府主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来,我们充分利用医改契机,将职能调整后的预防接种门诊全部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这也是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一个新举措和新尝试。

  五是建立了较完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多年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注重加强规范管理,改善预防接种服务,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系统、麻疹等病例报告与监测系统和实验室网络。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预防接种门诊,方便了广大群众,极大地促进全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我市免疫规划工作的持续有力开展,提高了社会人群的免疫水平,筑牢了免疫屏障,保障了我市儿童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市将继续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面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力争到今年年底全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成率达到90%以上,给群众提供舒适温馨的接种环境。

  三是继续提高和保持免疫接种率,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和加速控制麻疹,并注重加强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全面落实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不断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落实工作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程序上墙,做到工作流程简化,操作流程规范,服务态度优良,接种认真负责,并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张凌宇】

  下面,请市民政局史巧红副局长发布《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意见》。

  【史巧红】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意见》情况

  为深入推进宿迁市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制度,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意见》(宿办发〔2016〕119号),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在此,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 加强医疗救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了八方面社会救助制度,其中包括医疗救助制度。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5号),明确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助工作,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突显了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的特点。从我市实际出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具体指导意见,对于实现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的主要任务

  一是合理界定救助对象。

  1、保障重点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的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对象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2、适当拓展对象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科学确定救助方式和标准。

  1、全面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参合个人缴费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因素确定。

  2、规范医疗费用补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支付费用给予补助。

  三是规范救助资金结算程序。

  1、参保参合费用结算。民政部门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人数、参保参合资助标准及所需资金总量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中将个人缴费补贴所需资金核拨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账”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账”。

  2、即时救助费用结算。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提供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医疗救助对象证件,由医疗机构直接扣减医疗救助费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所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经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委托基本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审核后,由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支付给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3、事后救助费用结算。即时救助未覆盖到的医疗救助对象,当按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审核表或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等能够证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由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委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救助费用结算。经办机构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事后救助审核结算。

  【张凌宇】

  下面,请市文广新局王莉副局长发布我市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王莉】

  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县区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全市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年298家建设任务,已经完成242家,建成率达81%。

  一、 工作背景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要求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指导意见》印发以后,文化部、省文化厅先后就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作出部署。2016年3月,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进行政村和社区开展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苏文公共〔2016〕3号),确定了本年度全省4000个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并明确了建设标准。按照省文化厅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市文广新局印发了《关于推进2016年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宿文发〔2016〕53号),全面推进此项建设工作。

  二、建设内容

  今年3月,省文化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推进行政村和社区开展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中明确了具体的建设标准: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功能标准达到“八个一”:即有一个标志牌、一个宣传栏、一个图书馆分馆、一个多功能室、一个中老年文体活动室、一个妇女儿童活动室、一套文体设施设备、一个公益性文化岗位。服务标准要达到:室内文体活动场所要有明确的开放时间表,便于群众参加活动;室外广场要定期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全年组织由妇女儿童参加的文化娱乐活动不少于4次;每个月为村民、居民放映一场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

  村(社区)文化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三、 推进措施

  一是加强调研,摸清底数。今年3月至4月期间,市文广新局组织人员对全市三县五区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走访群众、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征求基层群众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需求,详细了解和掌握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全市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数量。二是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市文广新局在县区申报的基础上,结合2016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省级机关“三解三促”帮扶工作,最终确定了2016年度298家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三是强化标准,推进落实。自目标任务下达后,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定期会同团委、妇联、科协等有关部门会商推进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事宜,加强统筹,共同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统筹协作。文化部门将继续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商有关部门将分散孤立的公共文化资源整合起来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二是加快推进步伐。督促尚未完成2016年度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县区要抓紧推进,已经建成但没有达标的要做好提档升级,确保完成全年的建设任务;三是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流动文化服务项目”,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四是健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模式,推动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岗位工作,不断充实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模式。

  答记者问

  【记者】

  请问目前除了国家规定的免费接种的疫苗外,还有一些自费接种的疫苗,那么作为儿童家长该如何选择呢? 谢谢!

  【张勇】

  按照我们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用于儿童预防接种的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免费接种的,接种流程为:“取号机”取号→观看视频告知→进行询问诊体检→签署知情同意告知单→进行登记→预约下次第一类苗接种品种和接种时间→根据叫号提示到指定窗口接种疫苗→接种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接种疫苗→在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和接种证上确认记录本次接种信息→向家长交代相关注意事项,受种者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离开。二类疫苗则是按照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家长在选择接种二类疫苗时可根据传染病流行特征,感染疾病的风险,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孩子的身体情况等做出决定。接种前还应了解各种疫苗的特性、适应症及禁忌症。比如孩子机体抵抗力较低,平时极易患病,在流感流行季节前,可以选择接种流感疫苗;另外儿童如果有肛周脓肿等症状应该选择灭活的脊灰疫苗;水痘在10岁以下儿童中多发,尤其是集体环境接触后容易发病,因此有条件的也可以接种,保护宝宝的健康!

  目前,我市疫苗保藏冷链设施完整,市、县级疾控中心均配备有冷藏运输车、冷库、冰箱,基层各接种单位均配备有冰箱、冷藏包等冷链设备,冷链运输储存全程有温度监测记录备案。同时我市通过加强规范管理,统一疫苗采供途径,统一经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适时更新增加冷链设备投入,确保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运输储存使用,能够确保疫苗接种质量。

  【记者】

  请问我市采取哪些保障措施,如何保障医疗救助落到实处? 谢谢!

  【史巧红】

  为了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将好事办好,我们重点采取以下五个方面措施:

  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市、县(区)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工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参加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健全资金筹集机制。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制度衔接、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筹集。市、县(区)财政根据上年度医疗救助基本需求和政策规定,将城乡医疗救助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是健全结算管理机制。 医疗救助资金实行按季(按月)拨付,年底结算,专账核算。

  四是健全服务监管机制。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与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委托合作协议,并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商业保险机构做好医疗服务行为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对违反合作协议,不按规定提供医疗救助服务,造成医疗救助资金流失或浪费的,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五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积极参与医疗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

  【记者】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后能为地方群众提供哪些公共文化服务?前几年,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市的村居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基本实现全覆盖,现在要求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会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王莉】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原则上不提倡新建,也不搞大拆大建,提倡采取盘活存量(如:利用当地闲置的中小学或其它场所)、调整置换、集中整合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建设重在实施功能的完善和服务内容的丰富,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张凌宇】: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感兴趣的问题,也可在会后进一步采访和交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谢谢!

编辑:谢洲